基本信息
招標編號:BIECC- ZB0914
加入日期:2014.04.28
截止日期:2014.05.06
招標業主:中央音樂學院
招標代理:北京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地 區:北京市
招標公告正文北京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受中央音樂學院的委托,對中央音樂學院真空脫氣機采購項目中所需的貨物和服務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歡迎對本項目感興趣、有完成能力并愿意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前來參加資格預審,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方可參加后續的競爭性談判的報價。
1. 項目名稱:中央音樂學院真空脫氣機采購項目
招標編號: BIECC- ZB0914
2. 項目內容:真空脫氣機采購
3. 合格的申請人: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2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應其他條件。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3.8參與企業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
3.9真空脫氣機的制造廠須有八年以上生產同類型產品之經驗,并需要有超過四十臺或以上,已成功運行五年以上的真空脫氣機的運行紀錄;
4.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
4.1 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4.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4.3 稅務登記證書(須加蓋公章)
4.4 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電話、郵箱等);
4.5 公司簡介
4.6代理銷售公司,需提供真空脫氣機廠家出具的授權書和相應的資質文件。
4.7申請人關于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4.8 真空脫氣機的制造廠八年以上生產同類型產品之經驗,并需要有超過四十臺或以上,已成功運行五年以上的真空脫氣機的運行紀錄
4.9申請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其它資質認證,榮譽等(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5.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份數及要求:按上述順序采用不宜拆分的方式裝訂成冊后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6.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時間: 2014年 5月 6日下午 14:30至 16:30時(北京時間)。
6.2 遞交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 30號科大天工大廈 A座 512室。
7. 資格預審結果:采購人將從申請單位中擇優確定不少于 3家單位參加后續的競爭性談判。有關結果將及時發布《中國招標網》上,請各申請人及時查閱。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 30號科大天工大廈 A座 512室(郵編: 100083)
開 戶 行:華夏銀行北京學院路支行 賬 號: 102 420 000 00 002 546
聯 系 人:鄧毅民 電 話: 010-82376721,13910715015
傳 真: 010-82370881 電子郵件: jowen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