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7日。在公示期間,所有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或認為采購結果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中國鐵路總公司管理規定行為的,可向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招標辦提出異議。
異議函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異議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二)異議人具有《營業執照》的,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異議請求及主張。
(五)異議人為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六)異議函件有關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譯本,并附相關的真實性證明。
異議人為法人的,異議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異議人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的,異議函件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違反以上規定的異議將不予受理。
受理異議電話:
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招標辦:0791-87029208、87029228(傳真)
電子郵箱:hljlwpc@163.com
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辦公室
2019年9月4日